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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患者服务
  • 发布时间:2019-06-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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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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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已推行一站式床旁缴费结算服务,患者住院时只需要交付医保结算之外的自付部分,报销的费用无需垫付,不用多窗口办理,病区即可办理住院手续、缴费、医保登记、出院手续、医保结算等。极大的方便和减轻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压力。

 

     1、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及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起付线为500元,其他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起付线为600元,其他三级医院起付线为900元。

 

   2、生育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无需提供结婚证、生育证)

 

    202311起,城乡居民生育报销政策:正常分娩定额支付由1200元涨到2000元,剖腹产定额支付2500元;职工生育报销政策:正常分娩和剖宫产均为定额支付4000元。

 

   3、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①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②职工医保超过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赔付,合规费用报销比例90%,一年赔付最高额30万元。

 

  ③城乡居民医保大病起付线9000元,一个年度内合规费用中的自付部分达到起付线后纳入大病保险,一年最高支付50万元。进入大病保险个人合规费用分段支付标准为:

   4、医疗救助政策

 

   202311起,低保、五保户住院患者的“一站式”医疗救助费用无需在出院后第二个月进行手工补偿,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即可将救助部分的费用随住院费用一起结算补偿。

 

   5、参保人员急诊、抢救门诊费用报销

 

  在我院急诊留观、抢救后立即住院治疗(急诊抢救与住院时间未间断)且符合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职工医保5日内、城乡居民医保3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到武安市行政服务大厅手工报销(门诊急诊、抢救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6、意外伤害报销政策

 

   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本地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可以在我院即报!

 

   跨省异地职工医保患者自202311日起,在我院住院的且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患者,经就医地外伤认定机构认定后,可直接在我院报销结算。

 

  具体经办流程

 

  ①填写表格

 

  由主治医师及患者(或其代办人)填写《意外伤害住院备案表》和《意外伤害住院申报承诺书》。

 

  ②进行调查

 

  医保科联系相关承保公司进行意外伤害调查。

 

  ③通知结算

 

  承保公司和武安市医保局将调查认定结论反馈后,医保科通知患者或代办人进行相应的结算。

 

   7、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起付线为每年400元,报销比例60%;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0%;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起付线为每年500元,报销比例80%;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无起付线,报销比例在职职工91%,退休职工94%

   8、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202311起,在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起付线每年100元,报销比例50%,年统筹支付限额由1000元涨到2000元;退休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起付线每年100元,报销比例60%,年统筹支付限额由1200元涨到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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